王慧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业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我区2014年开展了12个旗县的2600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截止目前,12个试点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2016年国家确定我区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省区,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部分试点转向全区全面推进,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2016年开展5000万亩以上面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16年底或2017年初确权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为了培育和发展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及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重要性、总体要求、市场管理体系、市场运行规范和制度、市场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和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联动的产权流转交易管理体系,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吸引更多的农牧业经营主体参与交易,不断提高流转市场的价值。
(三)对于您提出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