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牧区沼气服务网点设备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月25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 点击次数: |
内农能环字[2010]3号
各盟市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
由自治区农牧业厅委托内蒙古招标公司进行的农村牧区沼气服务网点设备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6家供应商入围(中标入围产品及中标价格明细附后)。内蒙古招标公司已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农村牧区沼气服务网点设备采购的通知》(农牧办发[2010]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设备采购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了更好地方便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各盟市农村能源环保站应切实加强本次采购的组织工作,明确责任,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规范采购程序,严肃采购纪律,切实把好事做好。同时,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本盟市采购工作落实情况于2010年3月底前报送我站。
二、在第1、2、3、8、9、11包中标入围产品中,每包产品划分了多个小包,采购单位可以以小包为单位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进行采购。
三、合同签订的送货地点应为项目旗县所在地。
四、各盟市农村能源环保站应组织项目旗县做好入围产品的接收工作,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与厂家沟通,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站。
附:农村牧区沼气服务网点设备招标入围产品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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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 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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