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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站  点击次数:

 

各盟市农村生态能源站(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

根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能函[2009]7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09年度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制度

随着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及时反映全国各地建设成果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业部对《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增加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二是简化、充实和细化了部分统计指标;三是增加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两个统计单位。

请大家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指标解释,深入理解新的统计指标内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统计指标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的统计方法,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二、落实责任,迅速组织开展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请各盟市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尽量保证统计队伍稳定,落实责任,迅速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要严把数据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录入和报送等各个关键环节,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一是要认真填写和审核每一项统计数据,要注意计量单位,避免出现数量级的错误;二是要保证统计数据的延续性,确保同一指标的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三是要注意统计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自相矛盾。本次填报的“本年年初数”等相关数据要以2008年度各盟市统计报表的基础数据为准,不得擅自改动,坚决杜绝出现随意杜撰数据的情况。

在今年的统计工作中,特别是要重点摸清本盟市户用沼气池的实际保有量,科学统计户用沼气报废数量。由于以下两种原因而造成不能使用的沼气池,均应及时作为报废统计,一是由于地震、洪水、房屋搬迁、城镇规划等客观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二是由于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的

三、关于统计方式

农业部将于近日在生态家园网(www.ehome. gov.cn)开通统计数据填报系统,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往年统计流程,依靠填报系统组织本盟市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逐级填报,最后由盟市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形成报表并提交,同时完成电子版报表的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详见随软件上线的填报说明。

四、关于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盟市农村能源站于20091231之前完成本盟市的统计汇总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将统计报表电子版和分析文字说明材料报送自治区站待核准。各盟市将自治区站核准后的统计报表打印,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自治区能源站一份,同时完成统计数据的网上填报和提交工作。

请各盟市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的报送时间,不得任意拖延,并严格审核所报送数据,对报表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丽娜

联系电话:0471-6652156

电子邮箱:jiawenshu8456@sina.com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

农牧业厅办公楼1408

    编:010011

 

附件1:全国可再生能源报表制度(2009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

 

〇〇九年十二月七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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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下载率
全国可再生能源统计报表制度.doc
729.5K
DOC
2009-12-14 1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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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度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统计报表.xls
25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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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13: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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