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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站试点建设总结会在北京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 点击次数: |
2009年11月3—4日有来自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市(自治区)农村能源办负责人,及上述省1—2名试点县能源办负责人和有关专家50余人参加的首批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站试点建设总结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农学会科普处孙哲副处长主持,农业部科教司生态能源处李少华处长作了重要讲话,有关省、市、县就试点建设情况、运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分别进行了汇报交流。李少华处长在讲话中指出:
县级服务站在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核心地位,加强县级服务站建设,对于发挥乡村服务网点的作用,加快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沼气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加快县级服务站建设是加强对乡村服务网点管理的迫切需要;加快县级服务站建设是提高沼气使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的迫切需要;加快县级服务站建设是适应建管并重转型的迫切需要。为推进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2009年中央在农村沼气基本建设项目中安排部分资金,在20个省50个县开展了农村沼气县级服务站试点建设项目,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试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各地普遍欢迎。
李处长强调,为进一步总结建设成果,探索运行模式,形成一个具有指导性、示范性、带动作用强的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站建设运行机制模式,为2010年计划继续在30个省800个县开展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站试点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要求,一、各试点省县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摸索运行模式,早出建设成果。二、2010年县级服务站试点建设要科学选点,合理布局,要与沼气建设实际相结合,优先选择沼气覆盖率高、建设积极性高、技术力量强、地方配套能力强的县(市)进行试点,确保建设质量,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县级服务站试点建设,一是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坚持“国家投入引导、多元参与发展、运作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建设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公益型服务、专业合作社和协会领办、个人承办、公司运营等多种模式,按照沼气发展规律和农民实际需求创新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托式”、“一站式”服务。二是要强化功能,提升服务。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县级服务站技术轮训、检查回访、应急处理、综合利用、配件供应、大修服务、试点示范等功能,为用户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服务,全面提升县级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巩固和放大建设成果。三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各试点省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考评,建立奖惩机制。对建设进度快、质量高、配套资金到位好、资金使用规范的试点县,要在沼气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进度慢、质量差、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试点县,要限期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在沼气项目安排上核减规模或取消申报资格。
我区派孟德与赤峰市松山区程瑞华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范光明三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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