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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将有新突破——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情况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  点击次数:

 

2009119-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在合肥联合召开了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观摩了合肥市肥东县丰宝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现代牧业公司肥东牧场、肥东县建华新村秸秆气化工程、肥东县农作物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项目、联合利华生物质发电项目、合肥天焱绿色能源开发公司秸秆压块生产技术项目;安徽、江苏、济宁市、石家庄市4个省、地和3家企业的代表交流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经验;中国农业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4位专家作了专题报告。来自全国31个省市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相关负责同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农业部科教司、农机化司、部属有关单位及新闻媒体的代表共计200多人参加了会议。我区农牧业厅纪大才、云丽霞、王贵平,发展改革委田永明,经贸委王进国、乌若娜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会议认为,秸秆综合利用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产出率,拉长农业生产链条,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生态文明;秸秆综合利用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加工可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秸秆综合利用有很好的发展前景,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秸秆不仅可以做饲料、基料,还可以作为工业原料和燃料等,用途越来越广泛;秸秆综合利用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可节约和替代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取得的成效。一是落实惠农政策,秸秆机械还田面积大幅度增加,200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已达3.41亿亩,保护性耕作面积已达3000万亩。二是实施项目带动,秸秆养畜快速发展。重点推广了秸秆氨化、青贮、微贮等技术,2008年全国秸秆饲用量达2.2亿吨,占秸秆总产量的近30%。三是开展试点示范,秸秆能源化利用迈出可喜步伐。积极开展了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等技术和产品的试点。2008年底,全国农村地区已累计推广户用秸秆沼气13.8万户,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50处,秸秆热解气化站856处,固体成型加工点102处,年产成型燃料30万吨,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10万台以上。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得到较快推广。主要有以秸秆为原料栽培食用菌技术,秸秆腐熟还田和生物反应堆技术,秸秆生物有机肥工厂化生产技术。

会议认真总结了秸秆综合利用的初步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门牵头,会同科技、财政、环保等部门成立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强化政策推动,坚持“疏堵结合”;三是加快技术创新;四是创新经营模式。

会议认为,虽然我国秸秆综合利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清醒的看到,还存在利用率低、产业链短、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市场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规划不合理,三是政策不配套;四是收储运体系不健全。

会议明确了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到2015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化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而且必须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三是科技支撑,试点示范;四是政策扶持,公众参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注意三个环节:一是大力推动秸秆在农业上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就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还田、过腹还田、有机肥等保护耕地、改良土壤的技术;鼓励推广利用青贮、微贮、揉搓丝化等方式生产优质饲料;引导扶持农户自主经营,利用秸秆生物转化食用菌及编织、固化等产业。二是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三是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

会议要求,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搞好规划。规划要根据当地秸秆资源条件及市场需求,提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已经起草的规划要充实完善。

二是完善政策。要不断完善和落实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是创新技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争在农作物收割和秸秆还田、收贮运加工、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高效、经济、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体系。

四是培育市场。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和有序推进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

五是营造氛围,为秸秆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是加强领导。由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研究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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