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综合信息>>简报简讯>>


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中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6月26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办公室)  点击次数:

 

 

 

 

 

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简讯

 

2009年第16期(总第57期)

 

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办公室)                      2009626

 

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中期工作会议

在北京召开

 

2009617在北京市召开了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中期工作会议,会议由科教司能源处李少华处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12个省(区、局)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技术指导单位技术负责人、农业部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技术指导组专家、能环所有关人员,科技发展中心李景明处长应邀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主要内容:能环所所长、项目专家指导组组长赵立欣对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初部设计的评审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项目初部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整改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最终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专家组副组长曾帮龙就秸秆沼气成本控制、安全启动运行应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指导讲话,李景明处长就项目如何确保项目正常启动、持续运行和项目科学评估等方面作了指导性讲话,李少华处长就项目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李处长在讲话中指出,该试点项目科教司白司长、杨司长高度重视,多方面关注,多次过问并指示由李处长亲自抓好各项项目措施的落实和下一步项目建设和争取的安排部署,国家发改委也要陆续到各项目地点对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并要求按新增项目要求,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与启动。为此,要求各项目省、区县和建设单位、技术指导单位、施工单位按文件和会议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政、分工协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年内工程要正常启动运行。

第一,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确保工期和质量。进一步完善细化实施方案、原料收贮方案、管理运行机制、成本核算、收益分析、消防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并详细做好建设过程记录和监控,为项目评估提供依据。

第二,加强成本监控,抓好效益核算分析,为评估提供依据。

第三,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推行建管并重,科学经济运行。

第四,可持续运行,严禁先建后弃发生。

第五,奖惩并重,奖勤乏懒,奖好汰劣。

为全面贯彻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我区项目建设,于622在该项目建设地杭锦后旗召开了相关单位参加的项目建设调度会,特提出如下建议要求:

一、实行工程建设合同制和质量监督制

按照农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质量监理制和建设合同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要对工程建设质量、资金落实、资金使用、后续管理及安全和应急预案等负总责。建设合同必须按要求要细化、量化、具体化,包括建设工期(920日前交工),建设质量,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等必须按项目要求,工期建设要求,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积极有效地进行。

二、消防设施要齐全。消防器材、通道、水源,防雷设施,安全应急预案一应考虑,一应俱全,而且要量化、细化、具体化。

三、施工质量监理部门要及早聘用、及早介入工程建设,按工程要求也应采取合同制、质量负责制,真正起到了监理作用,确保建设质量。

四、尽快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如土地使用手续,环评手续、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

五、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1、工程建设管理运行责任,特别是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要专人、专事、专办,并及早介入项目建设,尽早开展技术培训。

2、原料的收贮、运输,要尽早摸底,与农户签定收、运、贮合同。

3、运行管理办法。如何供气、如何使用以及相关费用如何收取与解决,沼气余缺时如何调控,如何能够保持项目持续利用,健康发展。建议乡镇制定一个永久性(至少一个时期)项目运行发展的规定或办法、条例、意见等,领导变动不会影响项目正常运行。

 

 

 

(孟德供稿)

 

 

 

 

 

 

 

 

 

送:自治区农牧业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

相关处室;各盟市农牧业局、农村能源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

2009626

 

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站环保站(办公室)

http://www.nmagri.gov.cn/sites/nmgnyjs/

 

打印』『关闭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站   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邮编:010011  电话:0471-6652339/0471-6652332  传真:0471-6652327/0471-665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