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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3月12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  点击次数:

 

关于对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内农牧科发[2009]46

 

各盟市农牧业局:

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查办公室的安排,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规定要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之后,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与验收。经研究,拟在4月份对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现将《第一次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认真总结一年多来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前做好本盟市的验收自查工作,迎接自治区和国家验收组的验收。

 

附件:《第一次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OO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农业  污染源  验收  通知

抄送:各盟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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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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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2 1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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