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牧办发[2008]31号
关于利用农广校卫星网举办农牧民培训项目监管系统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阳光工程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农牧民培训项目监管工作,加强各项目实施单位培训信息管理,保证监管系统的正常使用,农业部决定于5月8-9日举办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升级改版后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监管系统和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填报要求及操作指导。
二、培训时间
2008年5月8上午9:00-11:00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监管系统远程培训班。
2008年5月9上午9:00-11:00为阳光工程监管系统远程培训班。
三、培训地点
直播教室设在中央农广校,各级农广校卫星远端站均可收看。
四、参加人员
各盟市、旗县具体负责两个培训项目监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农牧业局和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重要性,组织好本盟市项目实施旗县的培训工作。要根据本盟市农广校卫星远端站点的运行使用情况和培训场地容纳能力,合理确定收看地点及培训方式。没有设立卫星远端站点或有站点但没有运行使用的盟市,请与邻近盟市联系,组织好本盟市参加培训人员到邻近盟市站点参加培训,邻近盟市要做好安排和接待工作。请于5月15日前,上报本盟市网络系统培训工作情况。
(二)各盟市农广校要配合盟市农牧业局或阳光工程办公室做好此次培训的组织管理,为下一步承担各类远程培训任务积累经验。
(三)请各级承担培训任务的农广校,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将卫星站应用系统调至系统二(Active)的频道五进行接收,保证远程培训效果。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内容将进行视频录制,并利用卫星网络推送至各卫星远端站,5月10日即可下载,默认推送接收文件夹为C盘push文件夹。
(二)两个监管系统的使用手册已经分别上传至两个监管系统的“常见问题”栏目。
(三)4月29日起两个监管系统将升级至最新版本,原填报内容不受影响,并已备份。4月29日至5月16日为练习使用期,5月19日系统数据库将复原至4月29日的升级后初始状态,练习使用期间填报内容不予保存。
(四)培训期间设有专门电话(010-82896650),负责解答各地有关技术问题。培训结束后的技术咨询电话:010-82896650, 64194445-812,010-64194223。
培训工作情况报送至电子邮箱:ydd391@sina.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农牧民 远程培训 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印发
共印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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