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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垦区标准农田调查的通知 各盟市农垦主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总体部署,农业部决定编制耕地质量建设规划。为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农业部农垦局的要求,请做好本垦区标准农田建设调查工作(见附表)。基本情况统计表以农场为单位填报,其中年末总人口和乡村人口均指农场人口,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可填为“0”,其他以附件要求为准。请各垦区高度重视调查工作,组织人力抓紧落实,确保工作质量,于12月7日前将本垦区的调查情况报送我局,邮箱:nmngj@163.com。
附件1:垦区标准农田调查表(上报时请注明单位)
表格电子版请到内蒙古农垦信息网下载
附件2:高、中、低产田粮食单产指标参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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