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开展农村沼气 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动物防疫农产品质检体系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2008)农(计投资)函第51号)精神和农业部电话通知精神,请各盟市尽快组织申报2009年农村沼气计划建设项目和2009年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地方政府建设积极性高,配套能力强,技术力量雄厚,已建项目完成情况好的旗县优先考虑;
(二)结合当地规划,在开发区、适宜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设施农业种植区(在开发区)优先考虑;
二、申报规模和补助标准
(一)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
国家补助标准1500元/户,旗县申报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户;
(二)村级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国家补助标准1.9万元/个,根据农牧户环境和道路交通条件,每个村级服务网点服务范围不得少于200户。
(三)养殖小区和联户小型沼气工程
根据当地环境条件和集中供气农户的数量,每处养殖小区工程供气农户不得少于50户;每处用粪便做原料的联户工程供气户数不得少于10户;每处用秸秆做原料的联户工程供气户数不能少于5户;补贴标准按1500元/户推算。
(四)大中型沼气工程
根据当地环境条件和养殖规模,确有建设条件的,以集中为农户供气为主的养殖场(小区),每处国家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占总投资规模的45%,地方配套资金不得少于总投资的5%(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出具承诺函),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需报送的材料内容及时间
(一)项目由盟市农牧业局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对上报的项目旗县、企业进行明确排序。申报文件的扫描件和附表1-6(农村牧区沼气申报计划汇总表附表1、户用沼气项目申报计划表附表2、沼气乡村(嘎查)服务网点项目申报计划表附表3、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申报计划表附表4、项目配套资金统计表附表5、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计划表附表6)于11月21日前打包发送jiawenshu8456@sina.com和jwenshu8456@163.com邮箱,在主题中标注“2009年计划建设项目,××盟市农村牧区沼气项目申报材料”字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可研报告及相关附件
1、盟市的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承诺函
2、旗县的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承诺函
3、以盟市为单位统一编制的农村牧区户用沼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户用沼气项目申报计划表附表2);
4、以盟市为单位统一编制的农村牧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含沼气乡村(嘎查)服务网点项目申报计划表附表3);
5、以盟市为单位统一编制的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建设方案(含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申报计划表附表4)
6、以项目为单位每个企业单独编写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并填报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计划表(附表6)。
以上材料随同申报文件于2008年12月15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报送内蒙古农牧业厅科教处1套;计划处1套。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处1套。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站2套。盟市、旗县的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承诺函一式30份(原件,A4大小)报送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站。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10份上报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数字必须与电子版文件中的内容和数字相一致。
五、储备项目
2009年储备项目(不得与2009年计划建设项目申报的建设单位重复)参照2009年计划建设项目内容和要求同时上报,电子文本中注明储备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