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1、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农业技术、农村能源、生态农业建设与推广项目。
2、承担农业、农村能源、生态农业方面关键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评估工作。
3、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
4、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村能源、生态农业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
5、负责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核定事业编制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人,行政工勤人员6人。现有人员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人,工勤人员6人。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业务综合工作;负责业务活动和会议的组织;负责单位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务、文秘、财务、人事、老干部、工会等工作。
生态能源
生态农业科
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农村能源项目;研究制定并组织自治区重大农村能源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创新工作;负责农村能源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宣传贯彻农村能源法律法规与政策,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农村能源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区农村能源的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的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以及物化技术产品进行审核、登记与许可;指导下级农村能源部门以及群众性组织机构的业务工作,并对相关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负责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区从事农村生态能源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
2、粮食作物科
负责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粮食作物技术推广项目;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粮食作物推广项目;负责粮食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创新;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作物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标准;配合和参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科研活动;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的粮食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以及物化技术产品进行审核、登记与许可;参与粮食作物科研和推广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新品种的审认定;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群众性组织机构;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专业技术培训。
3、油料作物科
负责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重大油料作物技术推广项目;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油料作物推广项目;负责油料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创新;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油料作物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标准;配合和参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科研活动;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油料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以及物化技术产品进行审核、登记与许可;参与油料作物科研和推广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新品种的审认定;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群众性组织机构;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专业技术培训。
4、生态能源生态农业科
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农村能源项目;研究制定并组织自治区重大农村能源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创新工作;负责农村能源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宣传贯彻农村能源法律法规与政策,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农村能源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区农村能源的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的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以及物化技术产品进行审核、登记与许可;指导下级农村能源部门以及群众性组织机构的业务工作,并对相关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负责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区从事农村生态能源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5、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科
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管理与监督;负责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承办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外来物种监管工作;负责农业环境的监测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负责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创新工作。
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受农牧业厅的委托,在全区范围内负责农业技术推广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区种植业行业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工作;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四、联系方式
站长:王贵平 6652326
副站长:庞彰 6652338
副站长:孟德 6652328
办公室:6652339
粮食作物科:6652329
油料作物科:6652330
生态能源生态农业科:6652332
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科:6652337
信息员:刘晓冬 6652339
传 真:6652327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邮 编:010011
电子邮箱:nmnytg@126.com
监督电话:6652339
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