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程序 发布者:武向良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1日 点击次数:
项目名称: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审批内容:是否具备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条件
法律依据:《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1、由饲料生产企业向自治区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提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
2、自治区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根据生产企业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考核组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材料上报自治区饲料行政主管部门。
3、经审查符合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条件的,由省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审批,经农业部审批合格后发放《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收费标准及收缴办法: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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