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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办发【2008】25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奶业扶持、奶站整顿和饲料整治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区奶站清理整顿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婴幼儿奶粉应急处理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10月7日,自治区农牧业厅及时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区奶业扶持、奶站整顿和饲料整治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农牧业部门要迅速把思路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最有力的措施,把整顿和振兴奶业作为保持当前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良好势头的当务之急,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坚持一手抓打击违法行为,一手抓保护奶农利益;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指导服务,按照登记造册、质量抽检、整改提高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的安排,迎难而上,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坚决认真做好奶业扶持、奶站整顿和饲料整治各项工作,促进奶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维护好奶农利益保护奶业生产基础 

    奶业产业链条长,奶农是最弱势的群体,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最终受损失最大的是奶农。采取得力措施,扶持奶业发展,事关奶农利益,事关奶业发展的基础。各级农牧业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监管、加强执法。努力促进奶业生产早日度过难关,千方百计维护奶农合法利益,保护奶业发展基础。 

  (一)要想方设法组织协调加工企业扩大生鲜奶收购,最大限度地减少奶农的经济损失。目前奶农倒奶现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生鲜奶收购量有所恢复,但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需下大力做好各项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少倒奶、坚决不杀牛。

  (二)要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和生产救助力度,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救助奶农补贴办法,加紧落实已有的扶持政策。 

  (三)要全面加强奶业生产动态监测和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生鲜奶生产、收购以及乳制品加工、销售情况,加强对奶农和奶站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四)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奶牛养殖场(户)的饲养管理水平。

  二、坚决认真地完成好奶站整顿各项任务 

    奶站是奶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一头连着奶农,一头连着乳品加工企业,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十分关键。奶站大多是近几年兴办起来的,形式多样,隶属关系复杂,主要从事生鲜奶收购和销售,是市场主体,属于流通范畴。对于奶站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无序状态必须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加以整顿,确保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生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务必将所有奶站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规范行为,建章立制,使奶站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有力改善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为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一)要继续落实好“三盯一封闭”措施,在原奶安全措施上要实行监管、检测双同步,严把牛奶入厂和成品出厂两个检验关,确保合格奶正常收购。

  (二)要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奶站,按100%覆盖的要求,对所有奶站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奶站管理数据库。奶站管理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站、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严格准入条件,理顺奶站管理体制,加强监管。 

  (三)要实施对奶站派人驻站质量监管,各地要立即组织动员力量,向本地所有奶站派出驻站质量监督员,对奶站生鲜奶收购进行全过程督查。严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状况,二查牛奶质量状况,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五查销售运输状况。

  (四)要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奶业生产方式转变,扶持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加快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步伐。建立奶站管理长效机制,将奶站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要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犯罪分子。

  (六)要强化奶牛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强化奶牛养殖场(小区)防疫管理。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健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抓好检疫监督,严禁调运、倒卖染疫奶牛,调运奶牛混群饲养前必须经过严格隔离。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强定时定点持续监测。要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在11月初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

    三、全面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饲料安全直接关系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确保实现“四个100%”,即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100%持证生产,从源头上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有问题的饲料产品,坚决封存、召回。凡是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饲料生产企业,一经发现一律依法吊销饲料生产许可证。对已获证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审查,凡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设施、人员、检验、制度等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对于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奶牛饲料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其在经营、养殖环节中使用的饲料一律封存待查。并且必须派驻厂监督员监督整改。

  (二)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起牵头落实的职能作用,强化与卫生、工商、质检、经委、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饲料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要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努力争取支持。要按照自治区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和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

  (三)要做好饲料行政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各盟市要抓紧配备饲政管理人员,建立饲料监管执法队伍,确定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饲政监管设施,加强饲政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保证10月底前上岗。确保饲料质量安全每个环节监管到位。

  四、切实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重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要以整顿和振兴奶业为契机,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水平。要深入细致地审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漏洞,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更切实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动建立质量安全的“责任共担、互相监督”的机制。要大力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指导、检查和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加工企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要加强认证农畜产品监管,对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和中国名牌农畜产品等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规范用标,严厉查处假冒和乱用标识等行为。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农牧业奶业扶持 奶站整顿饲料整治 通知 
主送:各盟市农牧业局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2008年10月8日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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