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
第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即将开幕。农业部办公厅传真 “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农交会参展企业及产品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农办市【2008】35号),通知对各地参展企业及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现将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农牧业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对参展产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测,严把参展产品质量关,确保安全、优质的产品在展会上展出。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农产品 通知
抄送:内蒙古展览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共印20份)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市[2008]3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农交会
参展企业及产品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第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将于10月15日-19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这是向国内外展示我国“三农”工作成就和农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为了确保参展企业及产品的质量安全,请各省(区、市)展团务必高度重视,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格把住质量安全关口。为此,特紧急提出以下要求:
一、 各展团对本地参展企业及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务必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
二、 各展团立即组织对本地参展企业的质量安全问题再次进行排查,凡是有质量安全不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允许参展。
三、 各展团立即组织检测机构对参展产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测,凡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参展。
四、 各展团务必通知本地参展企业在展品宣传和展台装修画面方面,不允许出现“中国名牌农产品”、“免检产品”等类似字样,并在布展时负责检查落实。
五、 各展团务必严格管理所属参展企业的销售展位,严禁转卖、转让销售展位,防止非参展企业或个人进入农交会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交易会举办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巡查,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展团,将取消其本届农交会评奖资格。
六、 农交会组委会将组织检测机构对各展团现场销售的所有产品进行全面抽样检测,对展示产品进行重点抽样检测,凡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将立即停止展示和销售,并取消该产品所属展团本届农交会评奖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以上要求,请各省展团严格遵照执行,共同配合,确保农交会参展企业及产品的质量安全。
特此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农交会 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2008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