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王亚梅 发布时间:2008年1月8日 作者: 来源:新农办 点击次数: |
内农牧法发[2006]145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厅属各处室局、各单位: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方略,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党委、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100个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各级农牧业部门的任务,也是农牧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我厅制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试点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村牧区 试点 方案 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06年7月25日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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