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种经营许可证审批 发布者:蒙志刚 发布时间:2008年1月28日 点击次数:
项目名称:草种经营许可证审批
审批内容:是否具备草种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草种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由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2式样(A);附件3式样(B))一式4份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
2、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指定考核组进行现场审查。
3、经审查符合草种经营许可条件,出口的直接由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放《种经营许可证》;国内经营的须由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放《种经营许可证》。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缴办法:不收费
项目名称:草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审批内容:是否具备草种生产条件
法律依据:《草种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由草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草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4份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
2、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指定考核组进行现场审查。
3、经审查符合草种生产许可条件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放《草种生产许可证》。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缴办法: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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