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牧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 发布者:蒙志刚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7日 点击次数:
项目名称:国有农牧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
审核内容:是否符合国有农牧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法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牧场条例》
办事条件:
1.盟市政府上报的文件
2.农牧场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具体实施方案
3.对农牧场变更或终止的,职工身份、离退休人员、国有资产、企业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措施
4.有关部门的意见
5.其它应具备的材料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农牧场管理局受理相关材料。
2.进行审核。
3.出具审核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0471-6652210
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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