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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牧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

发布者:蒙志刚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7日       点击次数:


项目名称:国有农牧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

审核内容:是否符合国有农牧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法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牧场条例

办事条件:

1.盟市政府上报的文件

2.农牧场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具体实施方案

3.对农牧场变更或终止的,职工身份、离退休人员、国有资产、企业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措施

4.有关部门的意见

5.其它应具备的材料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农牧场管理局受理相关材料。

2.进行审核。

3.出具审核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0471-6652210

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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