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条件及行为规范
发布者:冯国荣&冯国荣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5日 作者: 来源: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 |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条件及行为规范
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办理动物防疫监督员证, 连续从事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2年以上; (三)熟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的 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每年培训、考核 不少于一次。 三、 禁止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下列行为: (一) 擅自扩大检查范围; (二)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三) 工作期间饮酒; (四) 乱罚款、乱收费; (五) 敷衍推诿,故意刁难畜(货)主; (六) 利用职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 (七) 徇私枉法; (八)其他滥用职权、失职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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