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产业化基金项目申报审核 发布者:蒙志刚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5日 点击次数:
项目实施目标:
1、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精深加工能力
2、促进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
3、扶持中介合作组织发展。
项目安排原则:
效益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扶持、科学公正。
办事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3、由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联合下发的当年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申报通知。
办事条件:
1、申报文件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电子版1式5份
3、申请贴息企业的银行贷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
2、材料审核
3、实地核查
4、项目评估
5、项目确定
6、资金下达
办事时限:当年下半年至次年上半年
监督投诉:0471-6652301
收费标准及收缴办法: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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