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围绕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50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00元的目标,把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作为主攻方向,认真实施“收缩转移、集中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发展思路,确立了新形势下农牧业产业布局和积极进行农村牧区人口转移。
一、优化产业布局,农牧业有进有退
鄂尔多斯市将全市农村牧区规划为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三个类型,发展农牧业有进有退。
第一类型禁止开发区,在不适宜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大沙区、丘陵沟壑区、无水的干旱硬梁区和生态自然保护区域内,今后除生态建设项目外,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项目一律不再安排。对区域内农牧民给予一定补贴,促其逐步转移,直至该区域整体退出农牧业生产,利用天然修复力恢复生态。划定禁止开发区4.49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5.2%,涉及49个苏木乡镇、309个嘎查村,现有户籍人口38.19万人、占农村牧区总人口的39.2%。
第二类型限制开发区,对环境承受力弱、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沙区和有地下水的硬梁区,今后要继续大力转移农村牧区人口,同时适度开发,重点通过内涵式质量增长方式推进现代农牧业。限制开发区划定2.34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8.9%,涉及45个苏木乡镇、234个嘎查村,现有户籍人口25.14万人、占农村牧区总人口的27.2%。
第三类型优化开发区,主要集中在黄河、无定河流域。今后这一区域是现代农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除加大农牧民转移力度外,要集中力量,加快构筑现代农牧业。优化开发区划定1.31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6.1%,涉及40个苏木乡镇、188个嘎查村,现有户籍人口28.46万人、占农村牧区总人口的33.5%。
二、采取四条路径转移农村牧区人口
鄂尔多斯市把转移人口作为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年内全市将转移5万农村牧区人口。
一是抓禁止开发区整体转移。年内转移1万人。(1)禁止开发区整体转移农村牧区人口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2)对转移的农村牧区人口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补贴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项目为主要依托,不足3000元的,由旗区补足。有困难的旗,市里适当补贴。(3)转移后农牧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变。(4)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修复、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项目优选安排在整体转移地区。(5)国家工程补贴结束后,稳定就业人员取消补贴,未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低保体系或农牧民社保体系。(6)整体转移地区启动农牧民养老保险工作,青壮劳动力通过转移前的培训促其就业。目前,各旗区在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在农牧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农牧民签订了退出合同,今年的整体退出区已确定,涉及到30个苏木乡镇、98个嘎查村,户籍人口6845户、人口21280人,现住人口6035户、18942人。涉及耕地18.5万亩、草牧场556.7万亩,区域面积达5304平方公里。
二是抓扶贫转移。转移3.6万人。(1)向自治区争取5个移民扩镇项目,转移2000人。(2)向自治区争取62个嘎查村整村推进项目,将项目的70%、即42个嘎查村开展移民扩镇转移2600人。(3)调整社会扶贫工作思路,将工作重点调整为包扶贫困农牧民转移。从今年开始,每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年负责转移3—5户,每个企业每年负责转移5—10户。通过社会扶贫转移22000人。市里出台了《鄂尔多斯市2007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扶嘎查村实施方案》,正在组织全市78个党政机关、767个企业与包扶嘎查村对接。(4)把少数民族脱贫的重点转移到培训少数民族青壮劳动力上来,使他们学有一技之长,获得职业证书,稳定转移。市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可实现3000—3500名少数民族稳定进入二三产业就业,进而带动10000名少数民族转移。
三是抓教育转移。农牧区青少年全面实行12年义务教育,将所有的农村牧区中高考落榜的初高中毕业生送入职业学校学习,学费由市旗财政承担。今年的转移对象3000人左右。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现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是抓培训、促转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培训的重点对象是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内剩余青壮年劳动力,年内完成2万人的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