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假劣草种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3日 点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新发布实施的《草种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经营假劣草种。 下列草种为假草种: (一) 以非草种冒充草种或者以此品种草种冒充它品种草种的; (二) 草种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草种为劣种子: (一) 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二) 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 因变质不能作草种使用的; (四) 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 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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