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1日 点击次数: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工作站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不再挂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牌子。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监测工作。 (一)机构规格: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血清学实验室、病原学实验室、解剖与病理学实验室、寄生虫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生化与毒理室、动物疫情及网络化管 理科。 (三)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核定事业编制4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2人,行政工勤人员6人。 (四)领导职数: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8正6副)。 (五)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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