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1日 点击次数: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自治区产业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农畜产品加工业;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基地建设;负责全区农牧业产业化统计和信息工作。 3、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机制,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技术进步和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组织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区乡镇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盟市农牧产业化考核目标进行评价。 7、负责自治区推进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部及自治区农牧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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