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内蒙古自治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1日 点击次数: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兽药和兽药生物制品的质量检验、技术鉴定工作;承担兽药新制剂的质量标准复核、兽药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工作;负责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兽药残留检验、优质畜禽产品的认证检验和复查跟踪检验工作;承担畜禽产品的质量仲裁检验的其他委托检验,对畜禽产品质量的检测、分析、评估工作。 (一)机构规格: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监察所为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室、抗生素室、化药室、饲料药物添加剂室、兽药残留检验室。 (三)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人,行政工勤人员5人。 (四)领导职数: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 (五)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法人代表:希日莫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412号 联系电话:0471-4341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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