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1日 点击次数: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执法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57名,后勤服务人员5人。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九个派驻站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内设有办公室、防疫监督科、证章管理科、检疫监督科、宣传培训科、诊疗监督科、兽药监督科等7个科室。 法人代表:王俊平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中山里路29号 联系电话:0471-651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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