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业厅兽医处政务公开汇报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1日 点击次数:
我处政务公开的主要措施是在办公室内悬挂醒目的《兽医处政务公开公示栏》,标示岗位设置、人员分工、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依据、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程序如下: 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审批: 1、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厅《<兽药生产许可证>报批程序》(内牧医字[1997]3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 2、程序:申请——审查——批准筹建——验收——发证 3、办事时限:审查机关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收费标准:100元/证 二、《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1、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厅《<兽药经营许可证>报批程序》(内牧医字[1997]3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 2、程序:申请——审查——验收——发证 3、办事时限:审查机关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收费标准:50元/证 三、《兽药制剂许可证》的审批 1、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厅《<兽药制剂许可证>报批程序》(内牧医字[1997]3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 2、程序: 申请——审查——验收——发证 3、办事时限:审查机关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 4、收费标准:10元/证 四、兽药产品生产报批程序 1、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厅《<兽药产品生产报批程序>报批程序》(内牧医字[1997]3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 2、程序:申请——初审——复核检验——终审——发给批准文号 3、办事时限:初审、终审机关均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报批、发给批准文号的决定。 4、收费标准: 审批费 执行国家标准的 250元/产品,执行地方标准的 500/产品;注册费 20元/产品 五、新兽药和兽药新制剂的报批程序 1、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厅《<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报批程序>报批程序》(内牧医字[1997]39号)。 2、程序: (1)一、二、三类新兽药:申请——初审——转报农业部,由农业部审批。 (2)四、五类新兽药:申请——初审——复核质量标准——审评——批准。 3、办事时限:(1)初审机关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向转报一、二、三类新兽药或受理四、五类新兽药;(2)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在六个月内完成复核质量标准 4、收费标准:试生产(生产)审批费 2500—4500元/品种 六、兽医从业资格证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兽医从业办法》、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内价费发[1997]74号 2、程序:申请——初审——审批。 3、收费标准:工本费 6元/个 年度审验费10元/年 七、动物防疫监督员证、动物检疫员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农业部《关于动物防疫监督员和动物检疫员证件、胸章定制事宜的通知》 2、程序:申请——本级动物防疫机构推荐——盟市初审——审批。 3、办事时限:定时审查(每年3月、9月),时限为30天。 4、收费标准:10元/证 印章费15元/枚 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兽药广告审批和兽药经营许可证(零售)。 |